李榮江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桃源鎮(zhèn)甘棠村民委員會棠山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鶴府集建字(桃)第15060061號總字第50906號,登記面積87平方米,東至:空地,南至:榮江,西至:維光,北至:浙江。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李榮江(已故)
申請人:李子培
2022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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